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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之文朱之文商业演出费:12万元/场 VCR录制:0.2万元/条 肖像使用费:35万元/两年 朱之文,1969年11月27日出生于山东菏泽单县,中国大陆歌手。 2011年,参加选秀类节目《我是大明星》济宁地区海选,演唱歌曲《滚滚长江东逝水》,在海选中夺得冠军,正式步入演艺圈; 5月12日,参加中央电视台真人秀节目《星光大道》,在比赛中夺得月赛冠军 ;12月19日,参加中央电视台真人秀节目《星光大道》年度总决赛,在比赛中夺得第五名;2012年1月,参加由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春节联欢晚会,在晚会上演唱歌曲《我要回家》;2013年7月,参加山东卫视真人秀节目《中国星力量》。 朱之文出场费、演出费、肖像授权、广告代言、影视、平面广告、VCR祝福视频、小视屏录制、PR植入、翻包、商业授权等多少钱?经纪事宜请联系经纪人大彬,电话:17830519819 经纪公司:四川亿勤锐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|